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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辨证施治 人参才有功效
人参真正“火”起来,可能是在宋代,北宋宰相兼药物学家苏颂编纂了中国历史上第一本图文并茂的中药书《图经本草》,书里讲了个关于人参的小故事:有俩人赛跑,一人嘴里偷着叼了根儿人参,跑到大约1500米时,没叼人参那主儿已然气喘吁吁,快倒不上气儿了,含着“兴奋剂”的另一位却连大气还没喘呢:“相传欲试二人同走,一含人参、一空口,各走三、五里许,其不含人参者必大喘,含者气息自如。”(《图经本草-论人参》)从此人参名声大噪。
其实,滥用人参的弊病早在清代就有学者提出质疑。如洄溪老人徐大椿(1693~1772)也专门写了篇《论人参》的短文,批评医家和病家不加辨证、滥用人参的倾向:医生不管病人的邪气去了没有,只要是病程久了、体质弱了或者干脆瞧着这家太有钱了,就可劲儿地“上”人参,一来呢,补药用着总没坏处,二来呢,也是敷衍推托——人参都给您用上了,病再不好怪不着我了;作为病人家属则认为,反正医生让用,如果不用显得怕为老家儿花钱,倒落了不孝的恶名,那就用呗!徐大椿叹息道:人参虽说可以祛邪,那也是通过扶正助药势驱邪,如果人不虚或者邪气太盛,反而适得其反哪,这病就好不了啦:“人参长于补虚而短于攻疾,医家不论其病之已去未去,于病久或体弱或富贵之人,皆必用参;一则过为谨慎,一则借以塞责,而病者亦以用了为尽慈孝之道。不知病未去而用参则非独元气不充而病根遂固,诸药不治,终无愈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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