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监部门:
同批次产品未检出非法添加
在香港政府新闻网发布通报的第二天,即6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回应,已责成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实问题产品是否为该企业生产,责令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暂停该产品销售,并对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和产品抽验,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未按处方投料和违法添加其他成分的行为。随后,国家食药总局通报初步调查情况,表示已与香港卫生署取得联系,由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维C银翘片样品包装进行比对,鉴别真伪。
根据通报,目前,深圳市药品检验所已对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生产、与香港卫生署发布图片上相同批次维C银翘片进行了抽样检验。初步检验结果显示,未检出非法添加的“非那西丁”和“氨基比林”成分,与香港医管局检验结果不一致。对深圳同安药业有限公司维C银翘片的多批次检验正在进行,检验结果将及时公布。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表示将进一步组织深入调查,如确系药品生产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严惩;如属冒用该企业名义造假犯罪的,将立即移交公安部门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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